zt 奶粉商自订守则 卫署斥等于无作 (明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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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交者: mr_madaha 于 2011-10-20, 09:26:39:

【明报专讯】奶粉商自订推销守则只管6个月以下婴儿奶粉,卫生署助理署长梁士莉直指守则「做了等于无做」,署方的立场是不会支持,她更引举种种奶粉广告标榜的益生素、AHA、DHA、ARA等健康声称,根本全无科学根据,其他发达国家更不会像本港一样,奶粉商力谷两岁以上儿童饮用奶粉,「作为一个专业人员,我认为全部(奶粉广告)都应该禁止!」


卫生署发言人强调,正拟订「香港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」是监管母乳代用品制造商及分销商,禁止他们以不正当手法宣传或销售婴儿配方奶粉及相关产品。奶粉商联会自行公布的业界守则标准,「远不及世卫守则及世卫大会的相关决议的标准」,故署方不会支持。


奶粉商标准远不及世卫


梁士莉解释,奶粉商现时均不敢明目张胆推销6个月以下的婴儿奶粉,奶粉商所谓的守则​​根本与现行做法差别不大。目前奶粉广告最大的问题是滥用大量营养资料,作出有助婴儿肠道健康、减少便秘、促进脑部发展、建立良好视​​力、增强抵抗力等健康声称(见表),梁说,奶粉强调有与母乳相似成分,不等于有相同功效,「如母乳内的铁质易被婴儿吸收,但若是奶粉中添加的铁质,却难被吸收。」


不少奶粉标榜含益生素令大便畅通,但欧洲小儿胃肠营养学会(ESPGHAN)已指出此说法欠长远数据支持,不建议添加在奶粉中。


广告说法欠数据支持


奶粉标榜的DHA、AA、ARA,称有助婴儿脑部和视力发展,亦无足据科学证据支持。她坦言,母乳给予婴儿的免疫功能和有益肠道功能,奶粉是抄不到的,「相对喂哺母乳,饮用奶粉婴儿出现腹泻机会高5倍!」


偏食奶粉成分无异一般


她更踢爆本港奶粉商力谷两岁以上儿童奶粉是致肥陷阱,奶粉商建议家长每日给予子女饮480至720毫升(远超署方建议的360至480毫升),当中摄取的热量已可达儿童每日所需热量三成至一半,除易令儿童无胃口,若再加正餐固体食品,摄取量亦会过多。近年推广的「偏食儿童奶粉」其实营养成分与一般儿童奶粉无异,只是建议食用量减少,令儿童可恢复胃口。


卫生署进行的婴幼儿饮食调查最快今年底至明年初公布。梁士莉说,初步资料显示,现时家长给幼儿的固体食物营养不够多元化,故不会一下子叫停家长向儿童喂奶。她亦承认,世卫的《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》早在1981年推出,但本港至今未实施,署方现正草拟守则,但暂不会以立法规管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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