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目前的示威是由“反送中”开始的,而逃犯遣返是因为一个香港人在台湾杀了女朋友逃回香港,而香港无法律把他送回台湾接受惩罚,所以香港需要修法,不让这样的案例再发生了。也就是说修法的目的是不让香港成为罪犯的避风港,这本来是合情合理的,也是世界各国的常规。遣送罪犯也不是随随便便就遣送的,这是需要走法律程序的,也就是说需要香港的法院批准,并且经济犯还不在此类(好像政治犯也不在此类,也就是说仅仅是刑诉犯)。
但怎么弄出了个“反送中”,还那么多人参加游行?这个法律触及到这么多人的利益或潜在利益吗?这个可能性不大,他们大多数并没有在大陆犯罪,不存在被遣送的可能。那为什么那么多人参加与自己几乎毫无利益的游行呢?现在事情已经发展到与“反送中”没有多少关系了,这中间又说明什么呢?
这些现象让人想起1989年的学潮,学潮初期是反腐败,反官倒,赵紫阳是其中主要矛头指向。可是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学生的矛头从赵紫阳身上转移了。到目前为此还是百思不解!
当然这两件事没有什么关联,但它们告诉我们大多数人是搞不清真相的,是稀里糊涂的。就是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不过是如此,在这两次运动中就有许许多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。另一个例子就是中国那三年到底有多少人饿死,这也是一个非常简单用常识就可以解决的问题,可是许多高级知识分子却搞不清,在那里大叫饿死数千万人。
再说现在香港的蒙面,蒙面已经被香港的暴徒利用到处打砸烧,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。禁止蒙面,让暴徒现身有什么不好?你和平示威,不参与暴力活动需要蒙面吗?这个道理还不简单吗? 可就是有许多不明事理的人参与其中。
当然许多人可能是借此机会来表达不满,香港的问题有许多,其中住房就是其中之一。